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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BZJ002-2002
审批项目依据:《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99年6月4日市政府第28号令)
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依据: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京价[收字]1997第168号、京价[收字]1998第004号和京价[收字]2001第112号)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登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社团提供单位成立批复文件和机关法人任命证书、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三资"企业批准证书。
6、单位公章。
7、填写《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标准:申办人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员: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管理中心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同意受理组织机构代码。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还材料,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定
标准:申办人提供的申办材料齐全,符合《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员: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审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由岗位责任人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赋予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赋予非法人代码并核发代码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
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申办人,但要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5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一区12号
邮政编码:100029
承办单位: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64985257
办公时间:8:30 ---17:00
监督机构:政策法规处
监督电话:8461117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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