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行业协会及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京政发[2002]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北京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现就2004年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和不向企业收费,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的原则。
二、北京名牌产品申报条件、评价程序按《北京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
三、2004年受理北京名牌产品申报范围、时间及要求:
1、申报范围:依据《管理办法》,凡北京地区注册企业,申报产品使用商标为本市注册企业拥有,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都可申报。
2、受理及时间:200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今年受理“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企业可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个别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领取《北京名牌产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报名申请。
3、企业在网上申报完毕后,下载纸制《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性材料(申报产品图片;注册商标复印件;主要用户名单;国家、本市或其他法定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在近期(两年内)对申报产品的检测数据、报告的复印件及企业或产品通过各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纸制)申报材料可按隶属关系报送到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等);也可报送到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报送到有关行业协会;中央在京单位、合资、外资等企业可直接报送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个别不在网上申报的企业须同时提供《申请表》的电子版文档。
5、2003年未填报“北京名牌产品调查表”的企业须填报“北京名牌产品调查表”。
四、有关工作及联系部门
北京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望各申报企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希望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和服务。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后下载的申报材料(纸制版)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名牌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三号,邮政编码100029,联系电话84611177-5613,网上申报咨询电话:63422502。
北京名牌产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