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04年度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各有关质检站(所):
为做好2004年度国家免检产品的申报工作,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监函[2004]18号)和变更材料上报时间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免检产品有关文件精神的宣贯,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将辖区内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电话、联系人、产品名称等材料报市局质量监督处。上报企业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84611177转5601
联 系 人:张万明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
邮 编:100029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04年度免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04年度开展免检产品类别目录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开展免检产品类别
(一)新增加的18类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糖、电池、民用计量表、机床、化肥、服装、塑料管材、家具、厨房炊具、电熨斗、内燃机、电磁炉、磁性材料及扬声器、床上用品、建筑(PVC)型材、水泵、塑料薄膜。
(二)免检有效期满重新审查的8类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皮鞋、尿素、水泥、热轧带肋钢筋。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培训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培训材料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编写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为准。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或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得开展免检培训工作。
(二)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严格坚持免检工作不收费的原则,在免检工作中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于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四)按照《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国质检监[2003]394号),产品免检有效期满正式提出重新申请免检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未重新提出免检申请的企业,免检有效期满后不再具有免检资格,其有关产品不得再使用免检标志;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免检申请未获批准的企业,2005年1月1日后不得在其有关产品包装上使用免检标志。
三、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负责2004年度免检工作具体问题的解释。
联系人:王海东
电 话:010-82262221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变更企业免检申请材料上报时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搞好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加大免检工作宣传力度,现将企业免检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由7月31日变更为6月20日。请各省(区、市)局组织好宣传、培训、审查工作,按时将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总局。
二○○四年四月二日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开展2004年度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107号)精神,2004年度免检工作于3月12日开始实施。为做好今年的免检工作,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产品种类及申请条件
2004年度实施免检的产品类别已经公布,每类产品的具体品种详见附表。申报免检的26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的要求,并达到规定的产量及产值条件(见附表)。免检有效期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按照《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规定》(国质检监[2003]394号)进行审查,并达到规定的产量、产值及生产工艺(见附表)
二.关于宣传和培训
(一)各省局应及时将《关于开展2004年度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 107号)转发至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抄送地(市)人民政府;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组织对申请免检企业的培训,宣传国家免检申请程序、申请时间、申请条件以及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宣传免检工作遵循的科学、公正、公开、企业自愿申请、不增加企业负担等原则。
三.关于审查
各省局要按照《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第八条以及本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坚持宁缺毋滥、保持权威性的原则,严格审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品和企业,一律不准上报总局。对于跨地区生产的产品(生产地点位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省份)申报免检,受理申请的省局要与相关省局联合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省局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的成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免检产品的品牌在有关部门得到有效注册。
企业须提供的书面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
(二)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申请免检的产品必须连续稳定生产两年以上,出厂的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在三年内未出现造成较大影响的质量事故;产品在出口过程中未出现检验不合格;未出现不依法履行“三包”规定等售后服务问题。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投产时的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近年来产品生产基本情况;产品近2年内出口检验情况。
省局要调查、了解申请免检产品近3年内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消费者质量投诉情况以及企业对投诉的处理情况,向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了解产品出口检验情况。在上报企业申请材料时一并书面报告。
(三)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如产品设计、采购、工艺设备、生产制造、检验和试验、包装贮运、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企业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二是具备健全的质量检验机构,能够保证出厂产品质量;三是认真处理质量投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售后服务情况;生产所采用的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原材料进厂及成品出厂检验情况;企业质检机构建设情况;主要检验设备、仪器清单;检验人员清单;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四)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行业(全国范围内)前列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 2003年产量、产值、市场占有率;2003年赢利及缴税情况。
此项条件要求企业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省局务必严格审查,认真核实。如果因客观原因企业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省局要进行书面说明。
(五)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企业执行标准的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需要有关部门证明所执行标准水平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六)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三份以上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报告。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报告必须是源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查;必须是突击性的不向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委托检验、定期检验等不在此列;原则上是近三年(2001年以来)组织的监督检查。
(七)产品及生产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
产品及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要符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以及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产品及其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范围。
企业应该提供的材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适用),环保、节能认证情况,环保检验报告。
四.关于上报
各省局于7月31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上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并对每家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和说明,对同类产品的申请企业,省局要结合产品质量、企业效益、生产规模等因素进行排序。《产品免检申请表》及《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表》上报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未按时上报、申报材料不全或有虚假、作假情况的,将视为无效申请,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如下:
2004年度免检产品具体品种及产量产值工艺申请条件
|
序号
|
产品类别
名称
|
产品类别代码
|
具体申请品种
|
申请条件(产量、产值及工艺)
|
|
1.
|
电视机
|
001
|
彩色电视机
|
年产量达到100万台或产值达到20亿元
|
|
2.
|
电冰箱
|
002
|
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
|
年产量达到100万台或产值达到20亿元
|
|
3.
|
空调器
|
003
|
壁挂式、柜式、窗式
|
年产量达到100万台或产值达到10亿元
|
|
4.
|
洗衣机
|
004
|
双筒、滚筒、波轮全自动
|
年产量达到100万台或产值达到6亿元
|
|
5.
|
皮鞋
|
005
|
胶粘皮鞋、注塑皮鞋
|
年产量达到300万双或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6.
|
尿素
|
006
|
|
年产量达到50万吨,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GB2440-1991中优等品要求,生产工艺为改良C法、氨气提法、ACES法或全循环法
|
|
7.
|
热轧带肋钢筋
|
007
|
|
年产量达到100万吨,具有炼钢(精炼)、连铸、连轧能力
|
|
8.
|
水泥
|
008
|
|
新型干法工艺,旋窑生产,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
|
9.
|
服装
|
043
|
西裤
|
年产量达到200万件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面料
|
年产量达到500万米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针织保暖内衣
|
年产量达到300万套或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皮衣
|
年产量达到200万件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10.
|
塑料薄膜
|
054
|
|
年产量达到2万吨
|
|
11.
|
塑料管材
|
056
|
PAP管,PVC-U管,PP-R管
|
年产量达到10万吨或年产值达到6亿元
|
|
12.
|
水泵
|
064
|
农用水泵
建筑水泵
|
年产量达到50万台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13.
|
炊具
|
066
|
不粘锅
|
年产量达到200万只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14.
|
家具
|
036
|
沙发、床垫
|
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15.
|
糖
|
037
|
糖果
|
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白糖
|
年产量达到10万吨
|
|
16.
|
电池
|
038
|
锌锰电池、碱性电池、铅酸电池
|
年产量达到3亿只或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17.
|
机床
|
039
|
车床、铣床
|
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18.
|
建筑防水卷材
|
040
|
|
年产量达到1000万平米或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19.
|
民用计量表
|
041
|
电能表
|
年产量达到300万台或年产值达到4亿元
|
|
水表
|
年产量达到100万台或年产值达到1亿元
|
|
20.
|
化肥
|
050
|
磷肥、钾肥、复混肥
|
年产量达到20万吨
|
|
21.
|
内燃机
|
051
|
单缸柴油机
|
年产量达到50万台
|
|
单缸汽油机
|
年产量达到50万台
|
|
多缸大柴油机
|
年产量达到7万台
|
|
多缸汽油机
|
年产量达到10万台或年产值达到30亿元
|
|
22.
|
磁性材料及扬声器
|
052
|
金属类、合金类、磁性氧化物类、磁性元器件
|
年产值达到10亿元
|
|
23.
|
电熨斗
|
053
|
|
年产量达到200万个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24.
|
床上用品
|
059
|
|
年产值达到3亿元
|
|
25.
|
电磁炉
|
065
|
|
年产量达到150万个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
|
|
26.
|
建筑(PVC)型材
|
028
|
|
年产量达到2万吨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