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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公告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首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五类食品。
该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二是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三是对检验合格的食品由获证企业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的承诺。
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审查组严格审查,国家质检总局审定,我市第八批有7家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将第八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各生产企业应及时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或者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的工作,生产许可证编号须用黑体字印在QS标志的下方,QS标志式样、尺寸及颜色须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02]185号)文中有关标志的规定执行。
获证企业应当持续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按照发证范围进行生产并进行出厂检验;正确使用QS标志,不得错贴、滥贴。目前没有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一律不得加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
二OO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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