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认监委第11号公告

 

  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考核第二批48个检测机构符合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要求,能够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现予以公布。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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