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公告第38号公告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给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送样检测和工厂审查的进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现决定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由2003年5月1日推迟至2003年8月1日。
在此期间,有关申请人应尽可能利用认证机构网络进行网上申请;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请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邮购认证标志。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返回


 <> 关于我们 <> 合作事宜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虚拟主机 <> 图书标准 <> 上网工程

版权所有: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华瑞计量新技术开发公司
 网站服务部:webmaster@chinaJLonline.org
 电话:13810069419 传真:010-64976824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1096号
 技术支持:北京市华瑞计量新技术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