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说明

下载打印

 

  1 初次申请认证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1 申请费1000元(对申请书的复议及扩大范围的申请不收费)
  1.2 审核费:包括初访(根据需要),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费是按所需人/日收取,每1人/日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

职工人数
需人日数
审核费
职工人数
需人日数
审核费
<100
12
3.6万元
1500-2999
24
7.2万元
100-299
14
4.2万元
3000-4999
26
7.8万元
300-599
16
4.8万元
5000-7999
30
9.0万元
600-999
18
5.4万元
8000-12000
34
10.2万元
1000-1499
22
6.6万元
>12000
>36
10.8万元

  1.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费50元。
  1.4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每年交纳一次。

  2. 监督审核与重新注册审核。
  2.1 监督审核:认证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认证中心将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不少于3次的监督审核,两次监督审核的间隔期不超过1年,第一次监督审核在初次认证6个月内进行。每一次监督审核费为初次审核费的1/3。
  2.2 重新注册审核: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审核费用按初次审核费的80%收取;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按初次审定与注册费的50%收取,年金不变,免收申请费。
  2.3 验证与复审:对审核中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对审核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核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按原费用60%收取,其它费用不变。

  3. 几种情况的说明
  3.1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现场情况正常,危险、危害因素不是十分复杂的企业。
  3.2审核现场分散在二个以上城市时,每增加一个城市,加收2个人/日,最多加收10个人/日。
  3.3对于钢铁、矿山、石油化工、制药、建筑、交通等生产、施工或服务过程中危险、危害因素及现场情况较为复杂的产业,按1.2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提高10-50%,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3.4扩大认证范围时,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核的审核费按1.2标准同档次收取,申请费免收。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核时进行的可按1.2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加收20-50%。申请费免收,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其后的监督审核费合并收取。证书费每证50元。

  4. 收费方式
  4.1申请费应于认证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支付。
  4.2审核费应于认证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支付30%,其余部分应于现场审核前30天支付。
  4.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应于证书领取时支付。
  4.4年金(含标准使用费):第一笔年金应于领取证书时支付,第二笔以后年金应于每个注册年度开始时30天内支付。
  4.5监督审核费应于每次监督审核开始前30天支付。
  4.6由于申请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时,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另外支付。
  4.7审核员在进行初访、现场审核(包括验证、初审及监督审核)时发生的食宿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申请认证方支付或在申请认证方处实报实销(审核员个人差旅或审核补助由认证中心支付)。

  5. 说明
  5.1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认证中心将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力,并及时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
  5.2按国际惯例咨询需与认证分开,咨询费为认证费的2至3倍。

返回


 <> 关于我们 <> 合作事宜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虚拟主机 <> 图书标准 <> 上网工程

版权所有: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华瑞计量新技术开发公司
 网站服务部:webmaster@chinaJLonline.org
 电话:13810069419 传真:010-64976824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41096号
 技术支持:北京市华瑞计量新技术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