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在线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联合推出网上投诉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本市范围内关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的投诉举报及其他投诉举报事项的接转工作。

  投诉中心成立于2001年,当年3月13日在全国率先开通了“12365”投诉举报特殊服务电话。一年12个月,365天为百姓服务,号码简捷,便于记忆。“12365”呼叫中心硬件设备是朗讯与IBM相组合,ACD系统处于自动、智能排队状态。CTI通讯与计算机集成软件能使用户资料、主呼叫电话号码自动弹出在坐席屏幕上,实现了通讯系统与计算机的联动。IVR系统以(30B+D)确保8路自动坐席功能实现电话人工转接、自动传真、自动查询、自动留言及自动切换。数据库软件适合质量技术监督的特点和综合统计的要求,有分类查询和统计报表功能。投诉中心有十几名同志负责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移转和统计分析。凡在职责范围内,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都可拨打“12365”,我们会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质监投诉举报工作与19个区县局已经形成了二级网络,有85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可提供产品质量纠纷的质量仲裁和鉴定,为公正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12365”呼叫中心还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开展产品防伪的查询。投诉举报中心将本着“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和行政管理的职能,方便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

  中心职责: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举报中心)行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移送、督促和综合统计。凡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消费者发现有问题的,可向投诉、举报中心提出申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违法行为,可向投诉、举报中心举报。

  投诉举报中,心对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质量申诉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四)行政高效和便民原则。

  申诉、举报形式可以采用书信、走访、电话、
互联网等,或由上级部门交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申诉人、举报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可以是实名举报,也可以是匿名举报,受理部门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申诉人申诉内容必须真实,证据详实,要求明确合理。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申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被申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购买产商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单位、价格;受损害的情况及与经营者、生产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凭证(发票、保修证件、合同约定等)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投诉、举报一心在接到申诉、举报案件七日内做出受理、移送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举报人理由。调解工作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毗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申诉者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购买使用的产、商品与所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申诉应当做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一)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二)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申诉案件一般30日内办结,对复杂产品的质量争议可以
延长30日。调解不成的,将终止调解。对于实名举报要求答
复的,应视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案件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举报内容不实的也要说明调查情况。

  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举报信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为检举人保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案,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视办案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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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65”近期工作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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