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2004年移动电话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76.2%

  充电器是一种小型便携式电源输出设备,主要有旅行充电器、座式充电器和车载充电器等类型,是移动电话的电池补充电量必不可少的设备,充电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移动电话和电池的使用效果。充电器输入端直接与220V交流电网电源相连接,输出(一般≤12V直流)低压安全电压,属于重要的家用小电器。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充电器行业的健康发展,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福建、北京、浙江、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21家企业生产的21种产品,合格1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2%。

  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

  1、标识标注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标识标注是指示使用者正确安装、使用的重要信息,是确保使用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一项最基本的内容。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表现为无额定电流、无中文标识、铭牌标记不耐水、不耐汽油擦洗等。

  2、布线、连接和供电以及结构要求不合格。标准要求插头应防单极插入,即当插头的任何一个插销与插座的带电插套插合时,其它插销不能处于易触及状态,否则很容易造成使用者触电危险。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该项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插销长度过长,插销厚度过薄及插销到插头边缘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3、电气绝缘不合格。电气绝缘是一项重要的安全考核指标,标准要求在耐湿试验后,输入与壳体、输入与输出加强绝缘应承受3000V的交流电压。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输入与输出之间的电气绝缘只能承受1900V~2500V的耐压,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4、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不合格,易引发火灾。在输出短路、电容器或二极管等零部件短路的故障条件下,充电器的内部损耗急剧增加,致使各部位的温升升高,甚至造成设备损坏。按照标准规定,在故障条件下,设备各部位的温升不能超过规定要求,设备周围的物品不能有着火危险。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变压器出现熔融现象,1种产品故障试验后耐压不合格,产品的安全性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不能完全识别锂电池和镍氢电池,一律以恒流方式充电,往往容易导致锂电池过度充电,而发生电池爆炸等危害。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充电器,设计上都采用精密的保护电路或开关电路设计,对充电的电池起到了保护作用,但一些质量差的充电器,设计简单,内部只是一个简易的变压器,缺少保护电路,不能保证充电时电流的稳定,容易有烧坏电池甚至爆炸的危险,对移动电话电池的性能也有很大损害,大大缩短了移动电话电池的使用寿命。二是部分企业对关键元器件质量控制不严,如电容、二极管、变压器等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部分厂家缺乏检验手段,使得质量不过关的元器件用于充电器的生产中,无法保证充电器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不合格企业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宣贯工作,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同时,加大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的曝光力度,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手段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整改,严格复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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